暴雨及颱風應變措施
1. 暴雨
暴雨警告信號 | 應採取的行動 |
黃色 | 所有學校應照常上課 |
紅色或黑色 | |
天文台在 上午5:30至6:00前發出 | Ø 學校應全日停課。 Ø 未離家上學的學生應留在家中。 Ø 學校將安排教職員照顧可能返抵學校的學生,同時在安全情況下,方可讓學生回家。 Ø 校內測驗和考試會延期舉行。 |
天文台在上午6:00至8:00前 發出 | Ø 學生無須回校上課。 Ø 未離家上學的學生應留在家中。 Ø 學校將保持校舍開放,屆時有教職員照顧已返抵學校的學生。 Ø 已返抵學校的學生應留在校內,直至情況安全才回家。 Ø 家長毋需急於到校接子女回家。 Ø 如學生在上學途中獲悉停課,宜觀察雨勢、道路、斜坡或交通情況,以決定是否繼 續前往學校。 Ø 校內測驗和考試會延期舉行。 |
在上課期間發出 | Ø 學校應繼續上課,直至正常放學時間;並須在安全情況下,方可讓學生回家。 |
備註 | Ø 家長可因應天氣惡劣情況,自行決定應否讓子女上學。假如區內天氣、道路、斜坡或交通情況惡劣,為保障子女安全,家長便應讓子女留在家中。 Ø 對於受惡劣天氣或水浸影響而遲到或由家長決定於當日缺課的學生,學校會酌情處理,有關學生不會因而受到處分。 Ø 家長可教導子女處理暴雨帶來的不便,包括著他們上學時帶備後備鞋襪等。 |
2. 颱風
天氣情況 | 應採取的行動 |
懸掛一號颱風信號 | 學校應照常上課 |
懸掛三號颱風信號 | 除非另行通知,否則學校應照常上課 |
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| 所有學校停課 |
上午5:30前天文台以三號颱風 信號取代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| 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學校須全日停課,否則學校應 恢復上課 |